互联网上不是过于轻易地定义抄袭便是抄袭得过于猖狂。
说轻易地定义抄袭是因为常看见一些文章揪着国外的名站如Facebook, Twitter, Youtube, LinkedIn 而义正言慈并语重心长地批判中国的一些名仿站。关键是骂人的同时还使用着他们的服务。其实,能不使用吗?
我不相信在西班牙没有类似Facebook的西语社交网站,我不相信法国没有像Twitter一样的法语版微博,我也不相信德国没有如Youtube一样的德语视频站点…….因为地域和文化的差别,最先出现的产品并不意味着他就会给全部的人接受,像游戏一样,社交产品也是需要本土化的!
我也觉得没有人有义务要求别人一定要用最先出现的产品。毕竟,产品和老婆是不一样的,没有元配之说,只有合适的才是合适。
再者,仿站们也都是自我开发的,也没有任何的源代码可抄。这有点像知识的必要的再整合及修正。拿我博客里所有关于Wordpress的技术分享文来说,始创于网上别人发的博文,只是经过我的理解后再加工发布。如果这也算抄袭的话,那搜索引擎便失去工作意义了,因为搜来搜去也只有始创。
立足国内,给你Facebook, Twitter, Youtube的精确网址,你也不能顺利地膜拜他们尊容吧?抄袭一定不是有实力的IT的公司变强大的原因,只有创新,(创新至手执M9时别人不会问是不是IPHONE时便是一种成功),抓住产品的核心竞争力,且做到优质优服才是重点(等哪天中国挣够8亿网民时,说不定土豆网也能被说成始创视频网站)。
让人玩味的是,在中国抄袭,只有抄大才需要挨骂,抄袭没成名便可以给原谅。我不能肯定这样的骂是不是尊重知识产权,但能肯定拒绝抄袭会是!
判断是否抄袭,我们应该要用一种宽容且客观的态度去。
对于确实的抄袭,且不说能不能维权成功,受伤者至少痛也要喊两句吧。
当大家都学会用小人之度去定义抄袭,君子之礼对待抄袭时,我会觉得很可悲。
至于说抄袭过于猖狂,是因为恰好看见了友链上活着博主的博文“这样的维权你会怎么操作? ”
恩,说的很到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