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不记

现在是2008年3月14日凌晨4:50 离高考还有86天的日子

今晚,我们宿舍出去玩了!是第一次,也将会是最后一次!

很久之前,我们曾经说过要一起出去通宵一次。

不久之前,我曾念过一段文字:干你的年龄层该干的事,青春不要留白!享受主动追求的乐趣!

就在今天,我们实现了WHAT WE WANT!

毕竟是第一次遛出来,出来前做了N多的思想斗争,看到身边那些正在认真学习的人们就有强烈的犯罪感,而且走出来时也是心惊胆颤的!其实,想出来遛遛,也有多少是因为最近的生活一团糟,学习还是老样子而且总是发脾气。有些事是不能急的,是要不断努力和坚持;有些人不是我所能控制的,尽管是微笑的付出,对方也没有要接受的义务。我没有做错,但事实告诉我,尽管受了委屈,生气也是没用,有点无奈…而且生气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,会把我憋死的!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怎么了。

11点,坐公车出到来,到港澳城玩电玩。说实话,我已经二三年没玩过那玩意儿。这次我是下了决心要玩的,虽然因为有点晚很多电玩都没开,虽然我们只是在重复地玩着二三个游戏,虽然我们得到的票连换一个铅笔都不可以,但是——很开心。我会好好保留最后儿子身上搜出的一个游戏币,他说要留作记念,我很欣喜地说好,而且会好好保留。然后我们去找吃的,尽管我们都不饿,但我们都想找个大排档一起围着好好享受一下。结果,我们走了一些路,花了60多,喝了很多所谓的汤和吃了一份炒花甲,然后我们都抱怨那间炖品店没什么可以吃的。接下来,我们就来了这里,男生口中的共同的“家”。

我在这里创造了青春的另一个画面—-六个人一起连机狂玩泡泡堂并写下了我们共同的记念!现在,在这写着这篇东西的我,完全不知明天会面对什么,也许是像平常一样,但也说不定是一场批评。不过,既然选择了,就要勇敢地去接受会发生的后果!

嗯,这个夜晚过去了,然后会变成回忆。感谢陪伴我的精灵,这里就不点名,只告诉你们,我会记得!

回去了….我会换一种更好的心态来面对未来的日子,我会努力地学习生活,我会照旧的 DO WHAT I WANT GO DO ,我会努力地演好我的偶像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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